遭遇劳动纠纷,劳动者应该了解哪些维权渠道?

劳动纠纷占据整个法律纠纷中相当大的比例,需要通过法律渠道进行裁判、调解的需求量也非常大,所以设立了很多专门管辖各类劳动纠纷诉求的部门进行分流,以保证劳动者高效维权。

常见的劳动纠纷维权渠道包括:当地社保稽核部门、公积金管理中心、劳动监察大队、仲裁委、法院。

社保稽核部门

在公司开设了社保账户的前提下,如果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保、缴纳险种不全、未按照工资基数缴纳社保,劳动者到该部门投诉补缴社保或补缴社保基数差。

换言之,公司未按照相关社保法规,为劳动者缴纳社保,劳动者要求补缴“五险一金”中的“五险”这类诉求,就通过这个渠道维权。

公积金管理中心

如果公司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,劳动者就可以通过这个渠道补缴“五险一金”中“一金”,需要注意的是,在补缴公积金前需要了解一下当地的公积金政策,避免盲目维权浪费时间,比如北京地区,不强制外地农户缴纳公积金,这类劳动者投诉补缴公积金,是无法获得支持的。

劳动监察大队

劳动监察大队是一个行政机关,通常会处理一些清晰、简单的公司违法违规行为,并酌情对公司作出处罚。

对于劳动者来说,如果出现下列情况,就可以通过这个渠道进行维权:

  1. 1、公司因为没有开设社保账户,而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;
  2. 2、公司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、离职证明;
  3. 3、公司克扣工资、加班费、提成等问题;
  4. 4、公司不提供劳动保护、劳动条件。

劳动监察大队接受到劳动者投诉后,如果公司违法行为清晰,劳动者和公司双方没有争议,尤其是涉及到的钱款数额没有争议,通常这个渠道就能快速解决纠纷。

由于劳动监察大队缺乏强制执行力,也不具备裁判权,如果双方存在较大争议,通常就让双方到仲裁委去处理。

仲裁委

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范围非常广,除了补缴“五险一金”的问题,和劳动监察大队无法解决的问题,其他劳动纠纷都需要通过这个渠道维权,而且劳动仲裁是到法院诉讼的前置程序,劳动纠纷诉讼必须从仲裁委开始。

需要通过仲裁委的常见劳动纠纷诉求:

  1. 1、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保,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工伤、医疗、生育、失业金等社保报销权益,劳动者可以提起仲裁,向公司索要相关费用的赔偿;
  2. 2、劳动者与公司存在解除补偿金争议;
  3. 3、公司涉嫌违法解除争议,劳动者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;
  4. 4、加班费、奖金、年假、提成、工资等争议;
  5. 5、工伤赔偿、医疗补助、生育津贴等争议;
  6. 6、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。

一般来说,劳动争议一旦涉及到除补缴“五险一金”外的钱款问题,都会到仲裁委解决。

法院

仲裁委作出裁决后,劳动者或公司任意一方不服裁决(终局裁决除外),在收到裁决后15日内,可携带裁决书,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,如果基层法院判决后,任意一方不服可向中级法院上诉,中院作出的二审判决是终审,判决立即生效,这时就可以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了(向高院申请再审,以及向检察院提出抗诉就不作介绍了)。

需要注意的是,劳动纠纷走到法院阶段是以仲裁阶段的诉求方向为准,不能增加其他诉求,如果劳动者有其他诉求,就需要回到仲裁委重新提起新诉求。


提示:劳动者进行维权时,是需要本人或代理人持相关证件和材料,到现场进行维权,不接受电话维权。